002193 发表于 2014-1-15 10:27   只看TA 21楼
强奸或是什么的,警察说的不算。这个需要检察院来负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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霸气护体 发表于 2014-1-15 21:10   只看TA 22楼
次奥,一个老师一个学生,14岁小姑娘懂个啥??你警方太不负责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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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spen 发表于 2014-1-16 00:55   只看TA 23楼
警察说的也不错呀。。。受害者已经年满14周岁故不再使用强奸幼女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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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bsk887 发表于 2014-1-16 01:06   只看TA 24楼
法律不是规定侵犯未满15岁的,,无论是否自愿,都要判刑的么。  味还看过居委会的宣传呢。。。真是个变态啊,,年纪大的熟女才好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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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ngpig 发表于 2014-1-16 01:08   只看TA 25楼
最新的司法解释里面,跟满了14岁的女女做爱不认定为强奸!14岁以下就算双方自愿,或不知情,不认定为强奸这个被废除!也就是说14岁以下的女女,只要你搞了,一律算强奸!没有任何情节可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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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valforce 发表于 2014-1-16 11:52   只看TA 26楼
好像是说14岁一下不管愿不愿意的都按强奸罪论处吧,还要加重出发的
刑法里面好像有这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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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儿78 发表于 2014-1-16 13:56   只看TA 27楼
这几年老师校长什么的都怎么了?这么喜欢幼女吗?他们是用良心在教书吗?真是畜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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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naeeq 发表于 2014-1-16 21:14   只看TA 28楼
现在老师太不要脸了呀,这种事也做得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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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engchuhong 发表于 2014-1-19 18:03   只看TA 29楼
不会吧,估计是警察搞错了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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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king001 发表于 2014-1-19 20:07   只看TA 30楼
这个社会道德在哪里?教育失败的很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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