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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老师带14岁女生开房 警方称若自愿不算强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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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自己翻看刑法的规定,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,不管是否自愿,均构成强奸罪,但是此文中的女性已经满了14周岁了,所以她只要是自愿,男老师当然不涉及刑事犯罪了。
引用:
原帖由 8876356 于 2013-7-12 21:12 发表
和未成年发生性器官接触就是按强奸算   这是什么警察啊   还有什么带套不算强奸的   官子下面一张口    说什么他们算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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